北京(14+7+7)
北京口岸入境:在14天集中隔离期满后,继续开展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,期满后再进行7天健康监测。
国内其他口岸入境来京:满21天才能进京,进京后补足7天健康监测,未满21天已进京需补足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、7天健康监测。
天津(14+7)
天津口岸入境:14 天集中隔离+7天居家隔离。
国内其他口岸入境来津:满14天解除隔离后进入天津,需实施7日居家隔离;入境超过21天且未满28天的再进入天津的人员,须提供抵津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
上海(14+7)
14天隔离观察后,继续开展7天社区健康监测。在隔离观察和社区健康监测期间实行6次核酸检测,对经研判为重点关注对象的,适当增加核酸检测频次。
南京(14+14)
14天集中隔离,再加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。
湖北(14+14)
湖北口岸入境: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,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抗体检测;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后再实施14天居家医学观察,期间进行两次核酸检测。
非湖北口岸入境:在外省份已经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满14日,来(返)鄂后继续实施14天(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起算)居家医学观察,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。
河南(14+7)
14 天集中隔离+7 天居家医学观察。
郑州:继续7 天居家医学观察+1 次核酸+1 次血清抗体检测。洛阳:继续14 天居家隔离+2 次核酸检测。
河北(14+14)
14天集中/居家隔离+14天居家健康检测
吉林(14+14/14+7+7)
境外高风险国家:返回人员执行“14+14”天隔离,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,到吉林后继续集中隔离14天。
其他境外国家(非高风险地区):返回人员执行“14+7+7”天隔离,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到吉林再集中隔离7天后再转入居家单独隔离7天。
黑龙江(14+14/21+14)
黑龙江口岸入境人员:14天集中隔离+14天居家隔离,期间完成3次核酸检测+1次血清抗体(IgM 和IgG)检测。
其他入境点返回黑龙江:14天集中隔离返回黑龙江后,继续7天集中隔离+7天居家隔离。
哈尔滨隔离政策(21+14):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+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。
辽宁(14+7+7/28+28)
辽宁口岸入境:实施14天集中隔离后,再进行7天居家隔离和7天社区健康检测。
其他入境点返辽:在入境地完成14天集中隔离,返回辽宁后,需在目的地市实施“+7+7(单人居住)”防控措施。
沈阳隔离政策(28+28):28天宾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,再进行28天居家隔离,总计56天。
安徽(14+7+7/3+11)
14 天集中隔离+ 7 天居家隔离+ 7 天健康监测。如第一入境点上海回皖,在上海集中隔离3天+安徽广德集中隔离11天。
湖南(14+14/14+7+7)
高风险国家入境:先在口岸集中隔离14天,到湖南后继续集中隔离14天。
非高风险地区国家入境:执行“14+7+7”天隔离,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到湖南再集中隔离7天后再转入居家单独隔离7天。
山西(14+14)
太原入境:14 天集中隔离(4 次核酸检测+2 次抗体检测)+ 14 天居家隔离(2 次核酸检测+2 次抗体检测)。
其他省份口岸入境:集中隔离14 天期满后,需进行14 天居家隔离(2 次核酸检测+2 次抗体检测)。
浙江(14+7+7)
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+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。
四川口岸入境(14+7 )
实行14天集中隔离+7天居家隔离,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,应进行集中隔离。
国内其他口岸入境:到达四川入境时间不满21天的,应由属地闭环接送至居家隔离场所,实行居家隔离直至满21天。
江苏(14+14/3+11+14)
入境人员目的地为南京:14天集中隔离+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。
上海受控转运回江苏人员:在一律实施“3+11”集中隔离的基础上,继续实施14天居家隔离 。
自外省市入境14天隔离期满:需继续实施居家隔离至入境28天期满。
陕西(14+14)
14天集中隔离+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。
江西(21+7 / 14+7+7)
江西入境:21天集中隔离+ 7天居家医学观察。
外省入境并已解除隔离:7天集中隔离+7天居家医学观察。
山东(14+7)
14天集中隔离+ 7天居家健康观察。集中隔离期间进行4次核酸检测,隔离结束抵达目的地后,立即在集中服务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,检测阴性的继续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,并在健康监测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。
重庆(14+7+7)
重庆入境:14天集中隔离+ 7天居家隔离+ 7天自我健康管理。
外省市入境并已解除隔离:提供解除隔离和核酸检测证明,进行7天居家隔离+7天自我健康管理。
福建(14)
对目的地为福建省的人员采用“点对点”接回目的地后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。
广东(14+7/14+7+7)
除广州、深圳外的城市采取14天集中隔离+ 7天居家隔离。
广州隔离政策(14+7+7):集中隔离14天+居家隔离7天+自我健康监测7天。
深圳隔离政策(14+7):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+7天不限制外出的社区隔离。
广西(14+7)
14天集中隔离+7天居家健康加测。14天隔离期间需完成4次核酸检测,7天居家隔离期间需完成2次核酸检测。
贵州(14+14)
14天集中隔离+14天居家健康监测,期间进行5次核酸检测。
甘肃(14+14)
甘肃入境:14天集中隔离+14天居家健康监测。
非甘肃入境:在入境地解除隔离7天内入肃的,需居家健康监测,入肃第7天再次进行核酸检测,检测结果为阴性,可自由出行;入境地解除隔离超过7天入肃,进行信息登记上报,再不检测和管控。
青海(14+7):
14 天集中隔离+ 7天居家隔离。
新疆(14)
14天集中隔离,若新疆不是第一入境点,入境满28天无需集中隔离,需7天居家健康检测。
云南(14+7)
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+7天居家隔离/隔离医学观察,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,继续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。
香港(21)
所有于到达香港当天或之前 21 天曾在中国 (包括中国内地/澳门/台湾/香港) 以外地区逗留的香港居民 (不论经机场或陆路口岸抵港) ,需要在指定检疫酒店强制检疫 21 天。
此外,中国卫健委近日还发布了一则《关于加强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,旨在加强对疫情的防控。
根据这份《通知》要求,从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,离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(与香港、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)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前往陆地边境口岸人士抵达后至少进行1次核酸检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