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防止肺炎疫情在日本进一步扩大,日本各方都推出了许多防止措施,入国管理局也不例外。前段时间为了降低境外输入新冠病例风险,将"在留资格认定书"的有效期由3个月延长至6个月。也就是说从发行日起6个月以内,在留资格认定书均可有效使用。
6月12日,日本又公布了新的入境政策。
没过多久6月26日,日本入国管理局再次更新了一系列面向外国人的签证政策。
至今为止,关于在留资格的变更与更新、以及出入境方面都有哪些内容被发布了,今天就给大家做一个汇总,希望能帮到最近有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的大家。
新的政策表明在2019年10月1日到2021年1月29日之间发行的在留资格认定书,有效期延至入国限制解除的6个月内或2021年4月30日。
适用对象为继续以出日本之前的身份想再次进入日本的人,还要符合以下情况:
①再入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以后的人;②针对申请人现在所在国(中国)的入国限制解除后的1个月内再入国期限会过期的人。这些外国人需要提交的书类资料如下:
①符合自己在留资格身份的《在留资格认定书交付申请书》。②接收单位,也就是之前的学校或者公司提交的理由书。③现在手上拿着的在留卡复印件。只要能确认卡片上信息就可,扫描或者拍照片都可以。如果不能提交,请写好理由书。
此外还提及了在留即将过期和已经过期的处理办法,可以说是相当人性化,感受到了日本政府对外国留学生处理的重视及良心。
针对已经拿到在留资格认定证书,但有效期却过期的人,入管做出了如下的政策更新:同样的,前提是入国身份目的没有变化的人。
时间在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月29日之间发行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书,效期将延长至从解封日本国境日开始计算的6个月内或者2021年4月30日。
也就是说,最晚延长到了2021年4月30日!如果在此之前解除了所在国的入国限制,那就是解除日开始算的6个月内,但是最晚不能超过4月30日。
这些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:
①符合自己在留资格身份的《在留资格认定书交付申请书》。②接收单位,也就是预定接收自己的学校或者公司提交的理由书。③已经发行了的在留资格认定书原件。交不上的,请写理由书。
要注意的是,以上的政策必须在日本对中国的入国限制令解除后的6个月内提出申请,逾期不候!现在还在申请在留资格认定的同学,如果想变更开学或者入国时间,原则上只需要接收单位提交理由书即可。
具体情况可以到日本法务省官网了解更详细情况。www.moj.go.jp/nyuukokukanri/kouhou/nyuukokukanri01_00155.html
相关PDF文件放在这里,供大家阅读参考:
在留资格有效期变更:
www.moj.go.jp/content/001316712.pdf
需要再入国参考:
www.moj.go.jp/content/001323021.pdf
回国困难者资格变更:
www.moj.go.jp/content/001323011.pdf